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生书法教育的建议
民革济南市委
青少年学习书法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规范的书写汉字,更重要的是促使孩子们在书写的过程中了解中国文字的历史,体会汉字的美感,领略优秀传统文化内涵、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近年来党和政府非常重视书法的传承和发展,2013年教育部颁发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要求书法教育将纳入中小学教学体系,2015年春季又将书法列入国
家课程,成为中小学生的必修课。
我市从教育局到各个学校对于书法教育都十分的重视,但因师资匮乏等因素制约,各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的现状很不均衡,重视程度、开展情况、专业水准等方面层次不一、差别较大。
结合我市中小学书法教学的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一、师资问题
现状:书法虽然作为国家课程在中小学展开,但在书法教师的配备上,专职书法教师并不多,主要由语文、美术教师转岗或兼课。由于语文课是考试学科,在教学过程中有的书法课就上成了语文课。有的学校采取在社会上聘请专业培训机构的教师给学生上课。
建议:1、针对部分有书法基础的教师由教育局牵头有步骤地实施学术提升计划,培养培训现有书法教师。同时建议教育局持续抓好全体教师的书法书写的基本功训练,逐步提高教师整体的书写技能、书法欣赏水平和书法教育教学能力,使人人敢写、会写。
2、适当录用书法专业教师,做到书法教学持续良性发展新任教师的录用中应适当招聘专业书法教师,其他学科教师在笔试、面试、讲课、说课的环节过程中增加规范书写技能的测试。
3、发挥各学校的能动性,探索有益的补充途径。各中小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根据需要及学区资源等因素聘请书法专业人员按照《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教学要求,来校讲座、培训,指导在校学生的书法学习,也一定程度上解决教师队伍不足的问题。同时,发挥家委会优势,联系社会各界和有书法专家长为学校开展书法教育提供支持。
二、完善书法教学的设备与环境建设
现状:部分新建学校虽然都设置了专门的书法教室,但是部分处于老、旧小区的学校由于学生人数的增加和小班化班额的限制,学校的教学用房还比较紧张。
在现有教室中开展书法教学,每节课前学生都要铺毡摆纸影响教学的效率。而且受到空间的局限,教师的现场演示、指导,学生的动手练习也都受到场地的影响。
建议:1、新建学校应在此基础上调研并完善中小学专业书法教室建设和配备标准,并将之作为中小学校下一步建设配备专业书法教室的统一明确的依据。
2、教育局进一步科学灵活的划分学区,使学生资源与教育资源进一步趋向合理。在无法配备专业书法教室的学校,应灵活安排课时,可采用两节连堂的办法,尽量减少课前准备和课后的收尾的时间。
3、要优化书法教学的软环境。尝试创新教学环境,改进教学方法,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兴趣。如,发挥我市文化优势,组织新生,在府学文庙或者学校举行拜师入泮礼,体验传统儒家文化。通过朱砂启智、书“人”、 拜孔子的方式踏上求学之路成为“孔门弟子”。
组织优秀书法教学课程的评比和观摩,在全市范围内评选“书法名师”。开展全市青少年书法大赛、师生书法作品展,提高师生学习书法的积极性。
三、书法教学教研、评价制度及书法学科的归口问题
现状:1、目前教育局已完成了书法教材的选定工作,集体教研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教学的考核标准还没有成形。学生的书法学习也只是存在书写的单一学习方式。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其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中没有书法教师、书法专业的专门要求。现任书法教师也没有专业对口的业务管理部门,在职称评定过程中还处于真空状态,没法评职称势必会影响书法教师的积极性。
建议:1、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吸纳专职骨干书法教师成立书法中心组,并聘书法专家做为专业顾问。开展教研活动,并逐步形成特色的书法课程评价体系。将学校的书法教育水平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的标准之一。做好中小学书法教育与语文、美术、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的相互结合,在语文测试中增加硬笔书写内容的试题。比如给学生提供一首诗,按照书法的要求标准来书写,应确定书法的教学也是语文教学的一部分。
2、书法教师的录用可在美术教师中占一定比例。在书法教师的职称评定过程中可参考“美术师”的评定方法,即:专业画家评美术师,专业书法家也划分为美术师。书法教师也可按美术教师系列评职称。
四、开发利用校外书法文化产业资源
现状:我市高等院校、科研单位资源丰富,文化场馆的资源数量在全省也是首屈一指。
建议:充分发挥和利用文化资源开展书法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实施“书法名家进校园”活动,以书法家志愿服务、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共建等运作机制,不断深化与专业院团协会、文化产业单位合作,通过开放剧院、影院、博物馆、美术馆等阵地,组织开设书法大讲堂、举办专题书法展览、派送辅导员、兼职书法教师等形式,运用社会文化资源为学校艺术教育提供低成本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