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民革济南市委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细化和落实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办法,深入推进农村供给侧结构改革。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合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实现农业生产规模化和农民增产增收的有效途径,
2016年,我市农村土地流转率为23%,分别低于全省、全国3个和10个百分点,且呈现增速放缓趋势。为此,我们课题组分赴平原地区的商河县和山区为主的历城区,通过调查问卷、电话访谈和实地调研等形式,与农民、种粮大户、乡镇干部和农业部门深入交流,了解到土地流转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农民对政策不了解,持谨慎和观望态度。二是土地经营效益较低,土地流转市场低迷。三是惠农政策不完善,执行难。
我们认为,搞好土地流转工作,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市场规律,调动农民和承包方积极性,发挥好政府指导和服务职能,补齐土地流转方、承包方和政府监管服务机构三方各自短板,协调好三方之间关系,和谐共进,协调发展。为此,我们建议:
一、加大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力度,赋予农民知情权。针对相当比例农民对当前土地流转政策不知情,具体细节不了解,态度十分谨慎,持观望态度的特点。需要我们土地、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基层政府加大土地流转政策宣传力度。建议可采用邀请涉农专业人员入村政策宣讲、编写土地流转政策顺口溜、排演土地流转题材话剧和影视作品等灵活多样、浅显易懂的方式,让农民对土地流转有直观的认识和了解。
二、做好土地流转后续工作,给予农民充分保障。当地政府要充分发挥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主动出击上门服务,真正起到为农户服务的作用。劳动部门应多提供用工渠道,解决青壮年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提高农民实际收入。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农民生活基本保障。如目前农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可每月领到100元养老金,仅能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打破城乡二元化医疗、养老保险现状,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三、加强法律和保险扶持力度,保障规模经营权益。目前,相当部分的土地流转,都是双方私下签订合同,而且很不规范,甚至不签合同,口头约定,这就给以后合约履行造成了隐患。农业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土地流转产权交易市场的作用,引导土地流转签订正规合同,保障双方各自权益。加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制度扶持,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险制度,提供自然灾害保险赔偿力度。从制度和措施上切实降低承包人承担的风险,保障其合法权益。
四、加强农业科技扶持力度,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农业科技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土地流转承包人的沟通与联系,在农业科技方面给予他们大力支持,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科技培训和参观学习,帮助他们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经营项目,提高经营效益,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真正实现增产增收。
五、加强资金和金融扶持力度,鼓励规模经营发展。调整现有农业补贴方式,补贴方式向规模经营倾斜。取消普惠式种粮补贴,提高农机补贴、规模经营补贴。搭建金融融资平台,保证规模经营者有充裕资金实现更高层次的生产经营。目前农村金融政策已经到位,但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落实还不到位,市场不发达,渠道单一,承包人融资问题成为制约其正常运行的主要因素。这就需要进一步地加强金融渠道的建立和监管,加大农村土地金融扶持力度,给承包人充分打造宽松的融资平台。
六、明确政府职能定位,发挥好监管和服务作用。一是要对土地流转程序和操作起到监管作用,切实保护双方合法权益。二是要强化服务职能,在政策宣传、法律保障、技术支持和资金保障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积极引进合法经营的规模化大型企业参与土地流转。三是建议土地、农业等职能部门单独设立土地流转专职部门和人员编制,并能独立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在政策宣传、程序指导、投资促进、法律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充分保障和扶持,给予土地流转工作更大力度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