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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市环卫工权益保障的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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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济南市委

 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称,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数为27395万人,其中,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超过了4600万。按照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别于2009年和2011年启动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从2011年开始,按照年满60岁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60岁以后就可以按月领取、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根据前段时间的调查,在武汉、南宁两地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行为调查显示,50岁以上的农民工参保职工养老保险的比例是零。

央视《新闻1+1》节目以“老去的农民工”为题,聚焦农民工“老化”现象——在酷暑,在寒冬,在城市的街头,在建筑工地,在一些仍然存在着重体力劳动的工厂,他们正在老去,或者已经老去。50岁、60岁,有的甚至超过70岁。相比一般外出务工人员,城市环卫工不仅收入水平更低,社会保障程度和水平也明显更低。劳动强大较大。环卫工人由于年龄整体偏高,部分保洁员有高血压、糖尿病等老年病症,身体状况较差,往往因为居住环境差,休息得不到保障,极易引发疾病,使得环卫工人成为了社会的弱势群体。

目前,我市市区共有环卫工人9750余人。从人员结构看,2/3人员来自临沂、德州等贫穷落后的农村和山区,其它1/3多来自我市近郊村镇。男女比例接近11。夫妻或家庭式2001户,共4143人,单身1571人。从年龄结构看,环卫工人60岁以上,占总数的8%5060岁的占总数的41%50岁以下的占总数的51%,平均年龄为52岁,从福利待遇看,平均工资1470元,全部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享受“五险”待遇的环卫工人数为6400人。从工作量看,济南市市区环卫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人均清扫面积为3800平方米,每天步行至少10公里,承担着全市4744万平方米招标主次道路、1977万平方米支路街巷保洁,1152余处公厕和90处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每天3200吨生活垃圾的收集与运输等各项环卫工作,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建成区不断扩大,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一线环卫工人工作环境艰苦、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障薄弱以及年龄偏大、雇工难、流动性大等问题就凸显出来。这些问题影响和制约着环卫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城市人居环境改善。

对此,要依法保障环卫工人权益,逐步改善其工作生活条件,我们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规范用工制度。各用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环卫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工人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

(二)落实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区应按规定为环卫职工办理“五险一金”,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区也应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分步解决。对于在道路上作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等有危险的作业工种,还应交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保障休息休假权利。用工单位要配齐休息日、节假日、带薪年休假轮班人员,落实休息日和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加班工资,保证环卫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四)落实劳保福利待遇。各用工单位要针对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和垃圾、粪便清运处理等工种,定期发放劳保用品和带有警示标志的工作服装。原则上应至少每年一次为环卫工人进行健康查体。

(五)提高劳动报酬。一线环卫职工工资定额要参照我市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劳动强度、岗位津贴、夏季高温补贴等因素,合理确定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六)逐步改善环卫工人生活条件。要积极创造条件,多方筹措资金,加强环卫保洁人员公寓建设,想法设法为保洁员提供安全且尽量舒适的住宿场所,联合社会力量开辟保洁员临时休息站点,配备浴室、食堂等设施,不断改善一线环卫工人的生活条件。

(七)强化一线作业安全。对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采用不同的清扫方式,提高科技含量和机械化作业比率,减轻一线环卫职工劳动强度,逐步减少机动车道人工作业,减少意外伤害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