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参政议政 >

落实节能减排 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双击滚屏)

 

电力需求侧管理具有节约用电、移峰填谷、有序用电、减少雾霾之功效。我们提出全力推进,基于三点思考:

一是它是落实节能减排的重要平台。据有关数据显示,每节约1 千瓦容量的投资不到新增容量造价的20%,其约占发电成本的40%,通过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可合理配置电力资源,促进用电设备更新换代,增加对高能效设备的需求,降低单位GDP能耗,有利于我市转方式、调结构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我市电力供需矛盾突出的缓解将大有益处。

二是我市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具有迫切需求。我市电力保障与经济发展面临诸多问题。2014年电力负荷缺口达50万千瓦。我市六大高耗能行业用电占全市工业用电量的73.3%,济钢、重汽、明化、山水等10家重点企业用电占工业用电量的51%。工业占全社会用电量60%以上;第三产业占全社会用电量21%。而这些用电大户,连续生产企业较多,对安全要求较高,可用于调节的负荷很少,仅靠限制来调节用电紧张,对全市经济发展影响极大。

三是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加深。我市实施 “东拓、西进、南控、北跨、中疏” 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同时,随着实体经济的快速发展,未来的电力负荷增长将越来越快,尤其是在优化城市功能,促使城市长高,提升城市品质方面,规划建设的大型城市综合体及若干个三产单位,中心城区负荷将极为紧张。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应用,达到优化电力需求,缓解环境压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我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为此建议。

1、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立法。国家和省已相继出台了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我市已颁布《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  等法规文件,建议由政府法制办牵头,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有关电力需求侧管理的实施办法。

2、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宣传力度。目前,全社会对电力需求侧管理认知度仍然不足,思想大多仍停留在发电与用电,用电不足即发电不足的思维层面,还存在“重发轻供不管用”的发展模式,建议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建立电力需求侧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宣传,让科学用电、错峰用电概念深入人心,了解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提升企业竞争力中具备的优势,采取“电源-电网-负荷-储能”整体发展模式,才能从根本上推进相关技术的广泛应用。

3、政府带头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应用。目前我市公用建筑建设大多为政府主导建设,其中部分公用建筑已采用电蓄能技术,如省会艺术大剧院、老年服务中心、省胸科医院等,示范效果良好。但总体数量在公用建筑中的占比仍然较低,应在学校、医院、各类公益展馆及各类工业园区中的园中园、孵化器、创新谷等建设中由政府牵头,出台相关政策推广电蓄能等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应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社会投资主体建设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符合条件的应用电蓄能项目。

4完善激励机制,支持工业领域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建议经信委会同金融、税务、物价等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经济激励措施,提出信贷支持、资金补贴和适当的税收扶持等政策措施;调整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使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行业,有选择的实行,促进全社会主动参与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督促企业特别是高耗电企业加强产品单位电耗限额管理,加快生产工艺、技术及设备更新和改造,优化用电方式,提高电能利用效率;建设工业用电管理服务平台,带动社会资金参与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

5建立企业评价体系,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工程。加快制定、完善工业、大型公共建设等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评价标准,建立企业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和有序用电的评价考核体系。在钢铁、有色、建材、化工、大型综合体等重点耗电行业内,选择若干家骨干企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试点工作;按照行业类别和特点,确定培育市级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区;及时总结行业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有效做法,交流推广典型行业和企业的成功经验。

6、从政策角度推行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应用。目前,美、日、韩等较发达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应用较早,效果也比较明显,如韩国,要求国内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必须有蓄能设施。建议学习先进国家经验,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电力主管部门配合,根据我市实际,对新上建筑项目出台相关政策,规定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必须使用蓄能等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并辅以审批、资金补贴等方式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

7、加强对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资金扶持力度。目前,我市在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切块设立了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在各类扶持资金中总量较少,相对于电力需求侧管理技术的应用成本,资金引导作用效果有限,可扶持项目较少,无法起到政府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建议从其他财政预算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中安排提升,并根据技术推广程度逐年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