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劳动者权利。然而,因为户籍的不同,他们以“外地人的色彩”而不容易被接受。因此,需要从制度建设入手,在制度和法规上,努力实现进城务工人员的工作和劳动保护的平等权。 (4)义务教育方面。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没有我市户籍,其教育成为一大难题。加快我市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实行城乡公平、地区公平的义务教育体制已成必然。我们认为,推进义务教育是关乎国家和民族进步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工作,要按照国家颁布《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城乡基本义务教育经费问题,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5)住房保障制度方面。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问题突出,目前他们大多以单位或雇主提供住宿为主。据调研,由单位或雇主提供宿舍的占32.4%;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2%;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5.9%;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3%;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4.3%;还有13.2%的人员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7%的外出进城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自购房。不能安居则不能乐业,我们建议:在构建城市住房保障制度框架时,应将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纳入考量范围。(6)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方面。
在进城务工人员走进城市、融入城市生活过程中,存在诸如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就业培训、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权益问题,也存在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社会管理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服务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就业特点。进城务工人员在就业方面从事行业的基本特点是:体力要求较高的建筑、清洁、绿化养护、居民家中的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的工种。
(2)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的缺位,严重影响到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发展。我们认为,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是顺应我市社会转型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的重要形式。而要解决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须消除目前在认识上存在的误区,同时在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应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稳步推进而不能操之过急。 (3)户籍制度方面。现行的户籍管理制度导致他们不能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福利,造成他们在城市中成为弱势群体。虽然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的经济、进城务工人员是流动在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耕地仍然是他们的基本保障。目前存在进城务工人员承包地违法流转,长期占用他们承包地不能退还等情形。因此,应视不同情形,对现行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进行切实可行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