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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文化思想与和谐社会

发布时间:2009-06-24 00:00:00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量: 字号:【 (双击滚屏)
孙中山文化思想与和谐社会
作者:许国庆 文章来源:济南民革网 更新时间:2009-06-24

孙中山文化思想与和谐社会

 

许 国 庆

 

孙中山先生毕生致力于拯救中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精神文化遗产。今天,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大业,研究和弘扬孙中山的文化思想、历史价值及其在新形势下的现实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我们传承和创新中华文化的丰厚底蕴,继承和弘扬世纪伟人的时代精神。

孙中山文化思想:

孙中山虽没有明确提出“和谐社会”的概念,但在各种著述和讲演中所蕴含的构建近代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不仅体现了他“适乎时代之潮流,合乎人群之需要”的思想探索,而且对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无历史启迪。

民主法治:民主政治是社会和谐的制度保障,它促使人们的政治行为趋向理性、和谐与开放。孙中山愤激君主政体为渴望自由的国民所不堪忍受,立志创立“有自由、平等、博爱之精神”的共和国家。而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保障民主政治与实现社会和谐关键所在。孙中山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体现了他试图从制度上保障社会和谐的探索精神和务实态度。

公正平等:孙中山把公正平等看作“人类文明之进步”的“道德上之最高目的”,他反复强调,三民主义就是为了谋求社会的公平正义。孙中山对民族平等、政治平等、经济平等、教育平等、男女平等等广泛诠释,体现出他对社会公平的强烈期望,也说明他所期望的公平社会远非一蹴而就。

天下为公:孙中山在致力于中国社会的现实改造时,不忘对社会发展的长远关怀。民国建立之初,孙中山曾描绘出大同社会理想蓝图——整个社会协调发展,“农以生之、工以成之、商以通之、士以治之,各尽其事,各执其业,幸福不平而自平,权利不等而自等”。实现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以小康、“均富”为现实基础。理想主义与务实精神的水乳交融,构成孙中山鲜明的性格特征。

孙中山先生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精神的伦理思想曾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深刻地影响了现代中国社会和人民,在中国伦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在今天仍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自由、平等、博爱不仅是孙中山伦理思想的中心、主题,而且非常贴切地体现了三民主义思想的主要精神,同时涵盖了孙中山思想的主要内容。孙中山对博爱的解释是:“博爱之者,为公爱”。博爱在孙中山那里,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空洞的名词,而是被赋予了爱国、救国、救民的具体内容。他认为“有救世、救国、救民三者,其性质皆为博爱。”

和谐社会是人类千百年来追求的一种理想社会。在我国,无论是商周以前禅让制的王道之治,还是《礼记•礼运》的“大同”理想世界,都没有放弃构建和谐社会的追求。孙中山主张将来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战争、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他指出:“人民平等,虽有劳心劳力之不同,然其为劳动则同也。即官吏与工人,不过以分业之关系,各执一业,并无尊卑贵贱之差也。社会主义之国家,人民既不存尊卑贵贱之见,则尊卑贵贱之阶级,自无形而归于消灭。农以生之,工以成之,商以通之,士以治之,各尽其事,各执其业,幸福不平而自平,权利不等而自等,以此演进,不难致大同之世”;他认为“政党之要义,在为国家造幸福、人民谋乐利”,“国家之权利,人人当共享,而国家之义务,人人亦当共担。界无分乎军、学、农、工、商,族无分汉、满、蒙、回、藏,皆得享共和之权利,亦当尽共和之义务”。他还指出:“共和国家,重在民治。民之自治,基于自觉,欲民之自觉,不可无启导诱掖之方”。既然“共和国为人民之国”,那么,一切就应“合全国人民为之”。

和谐社会: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提出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能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社会的发展特色和人类文明的进步规律所提出的全新理论,具有丰富而又与时俱进的内涵。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各种社会力量并存共生又互相制衡的公民社会。其重要标志是:各个阶层的民众都有自己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空间,都有积极性,能发挥出各自的活力,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正如胡锦涛同志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指出的那样:“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最鲜明的政治立场”,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发展为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几点辩证关系:

孙中山关于“民本”的文化思想充分肯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国家的基础;和谐社会建设则要求在保障人民作为国家、社会主人翁地位的前提下,为各阶层的每一个民众都提供生存、发展和享受的空间,强调要充分保障人在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因素,发挥他们各自的活力。

孙中山关于“民本”的文化思想强调民有、民治、民享。和谐社会建设则阐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谋发展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辩证关系,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同人类自身发展的内在联系;不仅关注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更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相和谐,充分体现了维护以人民权利为根本的文化价值观。

孙中山的民本思想以及所倡导的“天下大同”社会,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本质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从政治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从理论层面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对孙中山文化思想在新时代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

孙中山对近代和谐社会的思想探索,努力“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的流弊”,以其理论上的丰富性、思想上的前瞻性、实践上的可操作性而载入史册。孙中山“以我五千年文明优秀之民族,应世界之潮流,而建设一政治最修明、人民最安乐之国家”的召唤,至今仍蕴含着难以为历史湮没的理性之光和长远魅力。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与孙中山文化思想一脉相承,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今天,我们重温孙中山先生的文化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理论与实践上的重要意义,有助于我们继承和发扬世纪伟人文化思想的精髓,从理论与实践上不断丰富、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内涵与外延,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理念,成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