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一”口号到“五号”文件
——试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形成与发展的三大步骤
许国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植于中国大地、适应中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是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程中孕育、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以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团结民主党派的方针,与各民主党派协商筹备召开新政协和建立新中国的实践为基础,逐步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基本格局,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本文拟从回顾“五一”口号的历史入手,分别阐述“五一”口号、“十四”号文件和“五号”文件对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重大贡献,见证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形成和发展的三大步骤。谨以此文纪念“五一”口号发表60周年。
一、民主党派积极响应“五一”口号,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初步确立
中国各民主党派是在国共两大党尖锐斗争的基本格局下逐渐孕育、产生的,所代表的是介于国共两党之间的中间势力,即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中国的民主党派虽然数量不少,但都很弱小。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民主党派为了摆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封建主义的束缚,就一定要向工农寻求支持与合作。这样,它们一经产生就不是作为代表工人阶级的中国共产党的对立物,而是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合作者出现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因而,它们从成立的时候起,就在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影响下,同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并且在革命斗争中逐步发展了这种关系。在抗日战争时期,它们同共产党合作,共同为坚持抗战、团结、进步,反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投降、分裂、倒退而努力。在日本投降后的旧政协和国共和谈期间,它们作为“第三方面”,主要同共产党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派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悍然撕毁政协决议,发动全国内战的时刻,各民主党派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边,严正声明不承认国民党反动派召开的国大和所制定的宪法,积极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运动。
(一)响应“五一”口号,表明各民主党派正式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立场
1948年,人民解放军的战略进攻取得辉煌胜利,解放区土改正在胜利进行,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蓬勃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力量迅速壮大,而国民党政权处于朝不保夕、摇摇欲坠的境地,新中国诞生的前景已经清晰地显示出来。
正是在这样的形势下,1948年4月30日,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中共中央发布了“五一”劳动节口号,郑重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五一”口号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的这一主张,表达了中国人民的要求,也反映了各民主党派的政治主张。因此,立即得到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无党派民主人士以及海外侨胞的热烈响应。
当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因受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很多人已从国民党统治区前往香港继续进行反独裁争民主的爱国民主活动。他们获悉我党“五一”号召后,十分振奋。5月2日,在香港的民主同盟和其他民主党派的代表,讨论了“五一”口号,一致表示拥护。5月5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李济深、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沈钧儒、章伯钧,中国民主促进会马叙伦、王绍敖,致公党陈其尤,中国农工民主党彭泽民,中国人民救国会李章达,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蔡廷锴,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谭平山,无党派人士郭沫若等,从香港联合致电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盛赞“五一”口号,称口号“适合人民时势之要求,尤符同人等之本旨,曷胜钦企。”⑴同时联合通电国内外各报馆、各团体和全国同胞,公开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
此外,已在香港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奥委会促进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中国人民救国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党派于五至七月间,先后分别发表了响应中共“五一”号召的声明、宣言和告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全国同胞书。此时,中国民主建国会总部尚在上海,得悉香港各民主党派响应中共“五一”后,即秘密举行常务理事会,一致决议赞成“五一”号召,并指定章乃器、孙起孟为驻港代表,向我党驻港负责人潘汉年表明民建已响应“五一”号召。九三学社因其总部在北平,处在国民党高压统治之下,不能发表公开声明,所以到北平即将和平解放前夕——1949年1月26日才发表《拥护中共‘五一’号召暨毛泽东八项主张的宣言》。至此,各民主党派已全部响应中共“五一”号召。
8月1日,毛泽东复电李济深等民主人士,代表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赞同“五一”口号的行动表示“极为钦佩”。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接到复电后,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在港就召集新政协的时机、地点、召集人、参加者的范围以及会议内容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香港展开了一个大规模的新政协运动。关于谁来召集新政协的问题,广大民主党派人士认为只有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走向胜利的无产阶级及其政党——中国共产党才能担当此任,进一步公开、自觉地表示了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立场。
(二)奔赴解放区,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坚定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道路
各民主党派在历史上都曾鲜明地提出过一些民主革命的政治主张,幻想走中间道路。五一口号发表后,各民主党派纷纷批判“中间路线”的政治主张。民革在《响应“五一”号召的声明》中指出:“今日之中国只有革命或反革命两条道路,即爱国与卖国之分,民主与反民主之分,期间绝无中立徘徊之余地。”民进在《响应中共“五一”号召的宣言》指出:“光明与黑暗,生存与死灭,中间没有任何第三条路径可循进的”。1949年,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面临彻底失败的命运,蒋介石反动派发动“和平攻势”,企图“划江而治”,帝国主义在华势力也大鼓吹“中间道路”,并希望民主党派人士在国共之间“调停”。此时的各民主党派已彻底否定了“中间路线”的主张,认识到“中间路线”在中国走不通的事实和道理,一些著名人士还发出号召:“凡是坚决的站在民主统一战线方面者,凡是希望今后‘新政协’顺利成功者,不独不应该有着丝毫‘第三条道路’的幻想,而且应该积极起来揭露这种‘第三条道路’的阴谋。”
为了加速新政协的筹备工作,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邀请,从国民党统治区、香港及海外辗转奔赴解放区哈尔滨、河北平山县西柏坡,汇聚一堂,共商建立新中国的大计。1948年8月初,中共中央派钱之光前往香港,同中共在香港的负责人方方、潘汉年等,一同进行接送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进入解放区参加筹备新政协的工作。从1948年9月到1949年3月,先后接送了4批在港的民主人士安全抵达解放区,人数至少在350人以上。在部署迎接在港的民主人士北上的同时,中共中央也部署迎接上海、北平、天津的民主人士到中央统战部驻地李家庄,到1949年1月,来到李家庄的民主人士有毛泽东的老师符定一和吴晗、刘清扬、胡愈之、费孝通、雷洁琼等20多人。也有些民主人士是经过其它路线进入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冒着很大危险,在中共地下党的周密安排和护送下平安到达解放区,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坚定地走上了新民主主义道路。
(四)人民政协会议,成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典范
在政协筹备召开的过程中,中共中央坚持与各民主党派平等相待、民主协商,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则畅所欲言、竭智尽虑,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树立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典范。
1949年1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指出:我党对待已经到达解放区的民主人士的方针,应该是彻底坦白与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政治的及有关党的政策的一切问题,积极地教育与争取他们,对政策问题,均予以下面解答,不加回避。对政策实行的情况,亦应据实相告。在新政协筹备过程中,中共中央还多次举行报告会,介绍情况,分析形势,阐述党的方针政策,使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党关于新中国成立后的基本纲领和基本政策都有了比较充分的了解,从而推动了新政协筹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了也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新政协的筹备过程中来。1949年6月15日,新政协筹备会正式成立。李济深、沈钧儒、郭沫若、陈叔通当选为筹备会副主任。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隆重召开,对于这次会议最重要的文件《共同纲领》的起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最为关注,他们字斟句酌,反复推敲,畅所欲言,互相商讨,提出了大量好的意见建议,使起草工作真正做到了集思广益。29日,政协全体会议一致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凝结了中国共产党人、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心血,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所以得到了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召开政协和拟定纲领的过程,突出体现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党派协商精神。毛泽东、周恩来等共产党领导人虚怀若谷,虚心听取其他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意见,平等协商国家大事。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亦能本着共同负责的精神,大胆发表意见,敢于进行争论,这种精神,为我国政治生活留下了一种宝贵的传统。
(五)共和国成立,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正式确立
1949年10月1日,毛泽东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及爱国民主人士共同奋斗的结果。它是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和全国人民团结建国伟大事业的开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新中国的政党制度已初步确立。
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在全国执政党地位。《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就从法律意义上规定了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地位。不仅如此,共产党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还得到了各民主党派全党意义上的认可。从1949年底到1950年初,各民主党派相继召开了各自的全国代表大会,总结历史经验,修改章程,公开宣言抛弃中间路线,一致拥护新民主主义和《共同纲领》,决定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如1949年11月召开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代表会议,在其通过的《宣言》中公开宣布,从今天起,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将“以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之一员,在中国共产党毛主席领导下,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实现人民政协共同纲领而努力”。⑽与此同时召开的民盟一届四中全会,在其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盟章》中,也明文规定:“本盟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之密切配合工作,以期在革命建国的伟大事业中尽其最大的努力”。各民主党派基本上完成了向新民主主义政党的转变,同中国共产党建立起新型的亲密合作关系。
《共同纲领》成为多党合作的共同政治基础和行动准则。《共同纲领》,是中国人民的第一部大宪章,凝结了中国人民近百年来为之流血牺牲所取得的革命成果。它的总纲和各项基本政策,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全部纲领,体现了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民族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具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性质和特点,是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大团结的政治基础和共同奋斗的纲领。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全国人民坚强地团结起来,以整齐坚定的步伐,创建伟大的新中国,创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
重温“五一”口号这段历史,我们对各民主党派几十年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加深刻地理解了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历史必然性、独创性和优越性。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各民主党派自觉的郑重的选择
各民主党派从成立开始,就积极探索中国革命的前途问题,并在这个过程中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了密切的联系。各民主党派从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中切实感受到,中国共产党不仅提出了拯救中国的正确的政治主张,而且以自己的卓越贡献和牺牲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所以逐步把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希望寄托在中国共产党的身上。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五一”口号的提出,更使民主党派坚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彻底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人民才有光明的前途和未来。各民主党派的历史也由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因此,中国共产党是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伟大斗争中,确立了在中国各种革命力量中的核心领导地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是在长期实践中经过比较,自觉地、郑重地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中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积极响应“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同共产党真诚合作,共谋国是,为建立新中国献计出力,一起筹备召开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起组建了广泛代表各方面利益、具有统一战线性质的中央人民政府。也正是在此过程中一起创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也就是说,中国人民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实践的检验,依据自己的国情,最终选择了一种全新的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
这是一种团结合作的新型政党关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体现了目标的一致性。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做出了重要贡献,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和实践证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是中国的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最好的制度安排,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独创性和巨大的优越性。
——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源于实践的最基本最广泛最深刻的共识
通过对“五一”口号的历史回顾,进一步地了解多党合作的历史,对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有了深刻认识。民主党派老一辈的领导人,在他们所处的时代几乎个个都是知名的社会活动家,都有令人仰止的社会影响力,他们之所以能够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发挥那么大的作用,关键是他们在与中共密切合作、为民族解放不懈奋斗中形成了巨大政治感召力和人格魅力。我们继承优良传统,就是要培育鉴别是非和把握前进方向的政治素质。首先要坚定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在政治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环境和国内社会矛盾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各民主党派长期以来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历程中,取得的最基本、最广泛、最深刻的共识,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
回顾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形成,是历史的必然选择。这种必然,是由中国的具体国情所决定的。因此,随着历史的推移,生命力越来越旺盛!
二、“十四”号文件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取得重大进展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是我国几十年多党合作的经验总结与概括,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政党学说的新贡献。它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阐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履行监督的职责: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从此,我国的多党合作从形式到内容都更趋完备,走上了更加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制定和颁布,对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一)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民主党派的性质
民主党派的性质问题,是我国多党合作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民主党派性质的变化和确定,决定着多党合作的性质和政治基础,规定了多党合作的方向和发展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国民主党派是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党,多党合作体现的主要是无产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关系。新中国成立后,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共同为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而奋斗。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就将变成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但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后来又一度把民主党派当作“资产阶级的政党”。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根据我国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的根本变化,中发[1989]14号文件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多党合作的理论,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是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战友,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民主党派性质的确定为我们在新时期准确把握民主党派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的特点,牢固确立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亲密友党关系,在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基础上团结合作,坚持多党合作的发展目标和正确方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科学地阐明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
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也有别于一些国家的一党制。中发[1989]14号文件科学地阐明了这项制度的重要特点是: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党关系上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民主党派都接受共产党领导,同时又与共产党互相监督。共产党是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长期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的,各民主党派在自己的长期政治实践中,特别是关系到中国向何处去的两种命运的决战中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形成了共产党的同盟者和合作者。因此,在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中,共产党领导是基本前提,也是各民主党派的自觉选择。
——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为目标的。各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在政治目标和根本利益上具一致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共同进行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以《共同纲领》为共同政治基础,进行了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时期,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为把我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而奋斗。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密切合作,各民主党派都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政治力量。
——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各民主党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挚友、诤友关系,是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亲密团结、合作共事的关系,而不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互为对手、彼此倾轧的势不两立关系。这种团结合作关系,既有利于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共同政治基础上加强团结合作,通过平等协商形成科学决策,集中力量办大事;又有利于避免多党竞争、互相倾轧造成的政治动荡和一党专制、缺少监督造成的种种弊端。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均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各民主党派都得到宪法的承认和保护,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平等。中国共产党支持民主党派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内部事务,帮助他们改善工作条件,支持他们开展多项活动,维护本组织成员及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和合理要求。
(三)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
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工作是各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根源。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参政和监督的作用,对于加强和改善共产党的领导,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持国家的长治久安,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中发[1989]14号文件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和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的总原则是:在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发扬民主,广开言路,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各项工作提出意见、批评、建议。这就为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指明了方向。
(四)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中发[1989]14号文件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多党合作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做法,并加以充实、完善,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指明了我国多党合作的内容和形式主要是:
——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一是中共中央邀请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民主协商会,就大政方针问题进行协商;二是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无党派人士举行谈心活动;三是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座谈会,通报交流情况,传达重要文件,听取意见建议,或讨论某些专题。
——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发挥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在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常设专门委员会中,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应占有适当的比例。
——在各级人民政府中共产党员同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国家和政府及检察、审判机关的领导职务;国务院和各级地方政府召开全体会议和有关会议讨论工作时,视需要邀请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列席;政府及有关部门可聘请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兼职、任顾问,或参加咨询机构,也可就某些专题,请民主党派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可就专业性问题同民主党派对口协商,在决定某些重大政策措施前,组织有关民主党派座谈,征求意见。聘请一些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
——在人民政协中发挥民主党派的作用。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要切实保障政协委员提出批评的自由和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常委和政协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在政协会议上,民主党派可以本党名义发言,提出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政协机关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专职领导干部。
(五)使我国的多党合作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
中发[1989]14号文件是新时期坚持和完善我国多党合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逐步走向完善,走上了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的轨道。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中共十四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中,“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重要的“补充内容”。1993年,全国人大八届一次会议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这一基本政治制度从党的政策进一步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为其长期存在和不断完善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高度,纳入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纲领。2002年,中共十六大把“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体现了我国政党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人民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经验和政治智慧的结晶。重温这份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辉煌成就,我们深深认识到: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利于巩固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保持国家政局稳定和社会安定;有利于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我们坚信,在邓小平多党合作理论的指导下,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更加显示出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三、“五号”文件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了新的突破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特别是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一件大事。中发[2005]5号文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穿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两条主线,体现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作用和加强参政党建设两个方面,在认真总结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成果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观点和政策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指导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在中国特色政党理论上有了创新
——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概括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准则。主要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些重要政治准则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团结合作中形成的政治共识,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持强大生命力的根本所在,是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必须认真坚持和遵循。
——提出了发展是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根本任务。发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各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根本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完善了对我国民主党派性质的表述。在新世纪新阶段,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这一表述,体现了民主党派在进步性基础上的广泛的包容性,有利于更加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共同奋斗。
——进一步明确了无党派人士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中发[2005]5号文件指出,无党派人士是指没有参加任何党派、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无党派人士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发挥无党派人士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必然要求。要充分发挥无党派人士的自身优势,鼓励和支持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要积极稳妥地培养、选拔和安排新一代无党派代表人士,推进新老交替。
(二)在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方面有了新的精神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中国共产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中发[2005]5号文件在完善政治协商方面主要有三点:一是提出要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是政治协商的重要原则。二是总结长期以来的作法,提出了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方式: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三是规范了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使政治协商进一步制度化。对于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内容和程序,中发[2005]5号文件提出要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要求,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三)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方面有了新的措施
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参政的基本点是: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中发[2005]5号文件对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作用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主要是:
——进一步明确了党外人士安排的政策。提出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在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中占有适当比例,在各级人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适当数量。提出要加大政府职能部门党外人士的选配力度,重点在涉及行政执法监督、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紧密联系知识分子、专业技术性强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中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符合条件的可以担任正职。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班子中要注意选配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各级政府机构设置情况,明确需要选配的工作部门的适当比例。提出要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在政协中的安排,要保证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等在各级政协中占有较大比例。
——对加强政府同民主党派的联系提出了明确要求。如: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需要召开有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就拟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征求意见,通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关情况。
——进一步拓宽了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中发[2005]5号文件提出,要健全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重要外事、内事活动制度和民主党派考察调研制度,积极拓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发挥作用的渠道。中共党委和政府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就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考察调研,也可委托民主党派就有关问题进行考察调研。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调研成果,要认真研究并反馈情况。
(四)在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方面有了新的举措
加强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了互相监督的性质,提出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完善民主监督机制的要求。这对于民主党派在我国政治制度框架内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五)在加强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方面有了新的要求
加强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方针。中发[2005]5号文件提出,党外干部是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平等相待、民主协商、真诚合作,不断巩固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要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代表性强、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党外干部队伍;要把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统筹考虑。中发[2005]5号文件还对拓宽党外干部的选配领域、充分发挥党外领导干部的作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在支持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方面有了新的内容
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基础,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重要政治责任。中发[2005]5号文件对各级党委提出了要求: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