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济南市委2003年)
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心食用农产品的安全问题。各级政府也纷纷采取有力措施,把解决食用农产品污染问题作为“十五”期间的重要工作,列入了议事日程。为尽快在我市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城乡居民食用优质安全农产品,切实落实“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特提出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必要性
1、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以及缺乏科学的生产技术,造成食用农产品污染现象十分严重,中毒事件频频发生。通过对我市部分农产品的检测及国际市场反馈的情况看,某些农产品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度严重超标。只有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销售关,使有毒有害农产品远离餐桌,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对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意味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农产品将失去市场,有利于促进我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推动农业的科学化、标准化生产,有利于提高农业发展水平,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3、加入WTO后,我市农业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与发展机遇,而畜产品、蔬菜、瓜果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因其价格的优势将成为农业出口的重要产品。如能抓住这一优势,进一步降低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提高其安全指标及质量,就能在“入世”后的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4、目前我市几个试点市场销售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来源及质量良莠不齐,而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将会促进有关部门对市场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市“退路进厅”工作的开展。
总之,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不仅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我市农业的形象工程,应当引起各级领导和政府的重视。
二、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可行性
近年来,农业部高度重视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许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仅我市就已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100万亩,认定绿色产品6个、无公害农产品29个,至2002年底已超过40个,目前已有8个基地的产品进入了北京市场。这一成功实践为在我市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建立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是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必要保证。目前农业部已建成部级质检中心180个。我市对这一工作也非常重视,批准建设了一个高标准的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这一机构的建立,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环境及产品质量的监控和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
目前,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这些成功做法也为在我市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
三、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紧迫性
自2001年农业部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四城市实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以来,2002年又在全国全面推行“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同时要求2003年在全国全面实施市场准入工程,特别是要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必须于2003年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时间紧迫,形势逼人,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将这一制度付诸实施。
四、几点具体建议
(一)建立、完善管理机构和管理规定
应尽快成立市政府直属、市长或分管副市长领导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制订并出台《济南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对食用农产品实施安全监管的原则、评估标准及方法等内容,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由市农业局牵头,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蔬菜办、畜牧办、卫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司其职,具体实施农产品安全监管及执法工作,规划、土地、财政、公安等部门协助做好食用农产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建立相关的管理体系
为保障食用农产品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体系:
1、建立食用农产品卫生质量标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制定和实施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的地方标准,作为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执法依据。
2、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技术推广体系。为生产者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对生产基地进行技术及质量跟踪,以促进我市农产品生产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
3、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体系。一是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管理体系。除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建设,使之符合对各类农产品实施有效监测的要求外,还应制订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及技术力量,建立从事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测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经营活动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服务、产品检测和标准化指导等各类服务。二是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实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加工单位安全卫生质量自检及承诺制度,领导小组对其进行质量抽检,同时在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设立检测点,对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检测,防止不合格的农产品流入市场。
4、建立食用农产品执法体系。在食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中出现违反《济南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或产品检测不合格的,对生产及经营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不合格产品则给予没收、销毁。
5、建立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规范化、安全化、优质化,实施品牌战略,培植龙头企业,积极探索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市无公害农产品监管领导小组应指定监测中心对各生产基地的生产及其供应的无公害农产品的检测结果给予评价,对生产、质量标准控制严格,多次检测达标情况较好的农产品,经认可,可在其包装上标注安全优质的标志,作为重点推荐产品。
6、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为加强市民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危害性的认识,政府应组织有关媒体进行系统的宣传和介绍,逐步扩大市民对无公害农产品的认知度。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超市对每天的检测结果也应设置专栏给予公布。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也应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质量检测情况适时地进行报道及舆论监督,动员全社会关注和支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促进农产品生产以至食用农产品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