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济南市委2008年)
改革开放30年,我国进入了“创业型经济”时代,创业俨然已成为时代的主题之一。以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为依托的创业型经济的发展,必将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重大转型。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党中央进一步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这一精辟论述,对于我国构建创业型社会,动员全民创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知识界精英,把创立自己的企业,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选择。创业型经济也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成长最快的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人创造的业绩越大,其人生价值就越大。创业的成功,意味着对社会做出了贡献,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人生的价值就越大。实践证明,创业是实现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创业是化解和排除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但是创业要遵循什么规律?要遵守什么规范?需要什么环境?存在什么风险,如何规避风险?政府要履行何种职责,如何履行职责?存在何种反作用力?创业时有什么社会责任,创业成功后有什么社会责任,如何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等等。以上种种问题是我们值得研究的课题。为此,建议:
一、创业型社会建设需要战略思维。
在创业型社会建设进入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国家已经吹响构建创业型社会号角的条件下,我们认为,当务之急是需要从战略高度进行筹划整个创业型社会建设与发展。创业型社会的发展特征决定了创业型社会建设必须服从社会的长远需求,而只有从战略高度进行筹划才能真正考虑长远的发展需求。
我们所处的时代,已经从单纯强调经济增长的时代,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时代转变;从出口依赖型向稳定的内需驱动型经济转变;从单纯引进的时代向开放经济体系的时代转变;从低薪优势时代向开放经济体系转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市如果没有理性的战略筹划就进行创业型社会建设,就无法持续提升城市的竞争力,也就无法实现创业型社会建设与和谐发展。以往“摸着石头过河”的方式已不能再延续,从“立足长远”的角度,创业型社会建设需要战略筹划,要从根本上保障创业型社会建设的理性与和谐发展。
二、创业型社会建设需要良好的创业环境。
(一)创业型社会建设的文化环境。创业文化,是当今以创业活动为主导的社会主流意识。它的核心内容,就是敢为人先、勇于开拓、锐意创新、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精神。美国硅谷之所以成为世界高技术企业的集聚地,主要是那里盛行着开放学习、信息共享、创意共生、尊重个性、相互协作的创业文化。我们应当珍视和发扬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成分,摒弃一切禁锢创业的落后思想意识,同时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兼容并蓄一切有益的人类文明成果,形成一种既有本土特点、又有时代特色、极富进取精神和创造精神的创业文化,成为引导创业发展的主旋律。
(二)创业型社会建设的政策环境。
1、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我市应制定激励人才建功立业的政策措施;制定技术人才向新型企业流动的政策措施,鼓励各方面人才向企业流动;有针对性地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2、建立和完善开放信息制度。市政府应建立和完善开放信息制度,建立免费创业信息和有偿交换与使用技术信息机制。政府与行业协会的创业信息与技术信息优先向创业企业开放。
3、降低创业准入限制, 实行“非禁即入”。一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行业和领域,民间资本都可以平等进入;二是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加快进入;三是除特殊行业外,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可凭本人身份证和经营场地证明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四是放开行业从业的前置许可,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前置审批外,其他方面设定的审批项目不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兼营法定前置审批项目的,可先核发经营其他项目的营业执照,在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后,再办理增加前置审批项目的变更登记。对需要审批、核准和备案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公开相关的制度、条件和程序,并实行“工商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联署审批制度。
(三)创业型社会建设的政务环境。在众多环境因素中,政务环境是关键的一环。全民创业也不断对政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二者之间需要形成良性互动关系。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完善,为发展和谐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服务型政府是创业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保证。政府由管理型走向服务型,表明政府价值理念的转变,政府由控制者转变为服务者,体现了民主与法治本意。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行政价值观作为价值取向,确立政府服务的责任意识,在整体上推动创业型社会的发展,真正为创业者服务。二是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加强督查。将我市各项优惠政策及鼓励全民创业的优惠措施落到实处,从推进全民创业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和完善更加优惠的政策,从而进一步激发全民创业激情,引导劳动者在创业致富的同时不断加大投入和累积。三是加强信息、资金等创业要素服务。信息的缺乏已成为制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强有针对性的信息服务工作,为创业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服务,帮助他们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有效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解决好创业型社会建设与就业再就业机制的关联性问题。
创业是就业之基, 就业是民生之本。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多数新增就业岗位是由创业企业提供的。传统经济创造新生岗位的能力极为有限,甚至在有些高科技和发展较快的行业里,就业岗位成负增长趋势。十七大报告提出: “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 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其意义已不再是单纯的缓解就业压力问题,而在于引导全社会转变就业观念,走创业致富之路。所以要增加就业岗位就要大力鼓励创业。要让越来越多的人实现就业,就需要有更多的人来创业。以创业促就业是更为务实的选择。
一是以充分就业促进社会和谐。全民创业是一种发展趋势,不少发达国家之所以走在世界前列,是以其全民创业,人人创造财富分不开的。而“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并非仅仅是社会公平的问题,不仅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且也离不开全民创业,人人就业,人人创造财富。从该层面看,追求共同富裕,实现社会和谐,全民创业促就业不可或缺。 二是实现创业促就业与促进社会和谐的辩证统一。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有利于社会公平,有利于社会各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有利于人际和谐、家庭和谐、人们内心和谐,从而带来社会和谐。推动全民创业,是发展之源、民生之本、和谐之基。只有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才能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内在动力,为创造社会财富提供不竭动力。发展依靠人民,只有调动人民群众的创业积极性,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三是以社会充分就业作为和谐社会的基本支撑。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全民创业促就业工作只有高点定位才能求得突破,只有进一步改善民生,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从一定意义上讲,保障就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确立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模式,使发展与就业同步,使“充分就业、公平就业、满意就业”成为新时代的就业特征,从而促进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